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次日,我的学生生涯结束,这意味着,我坐火车再也不能打折了。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还有一个家伙近视,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车子始终向前冲去。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那人厉害,没头了都开这么快。
第二是中国队的后场控球能力好。中国队在江津把球扔出来以后,经过一阵眼花缭乱的传切配合和扯动过人,大家定神一看,球还在自家禁区附近呢,但在这过程中,几乎没有停球的失误,显得非常职业。这时,对方一个没事撑的前锋游弋过来,大家就慌了,不能往后传了,那只能往旁边了,于是大家一路往边上传,最后一哥儿们一看不行了,再往边上传就传到休息室里去了,只能往前了,于是就回到了第一个所说的善于打边路。
对于摩托车我始终有不安全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在小学的时候学校曾经组织过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当时展示了很多照片,具体内容不外乎各种各样的死法。在这些照片里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一张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被大卡车绞碎四肢分家脑浆横流皮肉满地的照片,那时候铁牛笑着说真是一部绞肉机。然后我们认为,以后我们宁愿去开绞肉机也不愿意做肉。
可能这样的女孩子几天以后便会跟其他人跑路,但是这如同车祸一般,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到了上海以后,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想要用稿费生活,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全投给了《小说界》,结果没有音讯,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可能这样的女孩子几天以后便会跟其他人跑路,但是这如同车祸一般,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Copyright © 20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