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间看见一个广告,什么牌子不记得了,具体就知道一个人飞奔入水中,广告语是生活充满激情。
接着此人说:我从没见到过不戴头盔都能开这么猛的人,有胆识,技术也不错,这样吧,你有没有参加什么车队?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五月。老夏和人飙车不幸撞倒路人,结果是大家各躺医院两个月,而老夏介绍的四部跑车之中已经有三部只剩下车架,其中一部是一个家伙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从桥上下来,以超过一百九十迈的速度撞上隔离带,比翼双飞,成为冤魂。
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因为这是89款的车。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第二是中国队的后场控球能力好。中国队在江津把球扔出来以后,经过一阵眼花缭乱的传切配合和扯动过人,大家定神一看,球还在自家禁区附近呢,但在这过程中,几乎没有停球的失误,显得非常职业。这时,对方一个没事撑的前锋游弋过来,大家就慌了,不能往后传了,那只能往旁边了,于是大家一路往边上传,最后一哥儿们一看不行了,再往边上传就传到休息室里去了,只能往前了,于是就回到了第一个所说的善于打边路。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泪眼蒙回头一看,不是想象中的扁扁的红色跑车飞驰而来,而是一个挺高的白色轿车正在快速接近,马上回头汇报说:老夏,甭怕,一个桑塔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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