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觉得自己很矛盾,文学这样的东西太复杂,不畅销了人家说你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太畅销了人家说看的人多的不是好东西,中国不在少数的作家专家学者希望我写的东西再也没人看,因为他们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并且有不在少数的研究人员觉得《三重门》是本垃圾,理由是像这样用人物对话来凑字数的学生小说儿童文学没有文学价值,虽然我的书往往几十页不出现一句人物对话,要对话起来也不超过五句话。因为我觉得人有的时候说话很没有意思。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这天晚上我就订了一张去北京的机票,首都机场打了个车就到北京饭店,到了前台我发现这是一个五星级的宾馆,然后我问服务员:麻烦你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张一凡的人。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当时我对这样的泡妞方式不屑一顾,觉得这些都是八十年代的东西,一切都要标新立异,不能在你做出一个举动以后让对方猜到你的下一个动作。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于是我改变战略,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终于消除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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